郵票介紹:
中日兩國是一衣帶水的鄰邦,兩國人民的友好交往源遠流長。追求和平、友好、幸福,是兩國人民的共同心愿。在中日兩國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1978年8月12日, 兩國在北京簽訂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條約的主要內容是:雙方應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持久的和平友好關系;在相互關系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任何一方都不謀求在亞太地區或其它地區的霸權;雙方本著睦鄰友好的精神發展相互間的經濟文化關系和人民交往等等。 1988年8月12日是該條約締結10周年紀念日。本套郵票是根據1988年中日兩國郵政主管部門聯合發行紀念郵票諒解備忘錄而確定的。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共同確定了郵票主題和圖案內容。
本套郵票共2枚。圖案內容為牡丹和櫻花。牡丹是中國十大名花之首,櫻花則是日本的國花。郵票以花喻情,用新穎的象征手法,較好地表現了中日友好這一主題。設計者采用中國畫工筆重彩的表現技法,畫面端莊富麗,絢爛奪目,民族色彩濃郁。
2-1為“牡丹”,2-2為“櫻花”。設計者為充分體現中日兩國長期發展友好關系的精神,運用國畫傳統的開合構圖規律,使兩枚連票在構圖造型上相互呼應,形成一個整體的效果。櫻花自右上角向下伸出一枝,綠葉相扶的紅黃牡丹從左下角向上迎去,兩花相映生輝。同時,作者在設計中還注意到郵票的特性,故兩枚郵票在構圖上又能各自獨立。兩種花型均采用盛開姿態,繁盛飽滿,顯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以寓意中日友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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