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殷毅先生主編《當代中國貨幣印制與鑄造》一書中指出“伍拾圓火車大橋(甲,俗稱紅面或紅火車)生產時間:1949年2月至9月,發行時間:1949年2月10日。伍拾圓火車大橋(乙,俗稱藍面或藍火車)生產時間:1949年6月至9月,發行時間:1949年6月。”
然而北京左保昌和吳開泰二位先生于1985年《中國錢幣》發表<新中國戰時的本位貨幣>一文,文章中提及“紅面(甲)券生產時間:1949年2月至9月,發行時間:1949年2月。藍面(乙)券生產時間:1949年4月2日至6月15日,發行時間:1949年6月。”基本上,坊間一些雜志書刊都是依據這一書一文轉載而來。
但是2000年張新知先生編著的《人民幣紙幣集藏指南》卻記載為“(甲)券生產時間:1949年2月至9月,發行時間:1949年2月。(乙)券生產時間:1949年2月2日至6月15日,發行時間:1949年6月。”不知其所謂“(乙)券生產時間:1949年2月2日”。
姑且不論這三者對“藍面(乙)券生產時間”彼此存在的小差異,而就它們述及的印制和發行時間卻都與總行1949年3月12日發布的通告有重大矛盾;這方面呂榮熙和董仲達二位先生編著的《第一套人民幣大全》書中有談論到,其評述伍拾圓火車大橋(甲)券認為:“紅大橋券印刷時間不應該是到1949年9月(注:指停印時間),而在1949年3月12日前,本券印刷時間實際上只有一個月而已。"至于評述(乙)券則以為:“本券的發行與開印時間要提早了,開印時間必定早于1949年3月12日,而發行時間就是1949年3月12日。”
如果依據伍拾圓火車大橋(甲)、(乙)兩券的發行量和總行發布的通告來論斷的話,兩券的生產時間應為1949年2月至9月,(甲)券的生產時間應為1949年2月至3月,(乙)券為1949年3月至9月;而(甲)券的發行時間應為1949年2月10日,(乙)券為194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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