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民窯”郵票,實際就是企業發行的郵票。
過去郵票是由國家機關發行,人們稱之為“國家名片”,從2009年開始,郵票改由企業發行,成為“企業名片”,從投資角度看,二者的價值一樣嗎?答案出現重大分歧:有關企業認為,二者是一樣的,企業人員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有點粘連的晚輩后生人等,也都認為是一樣的,不應該有什么區別。能夠從企業搞到一些票的人員,他們中有市場的,也有媒體的,還有個別具體管網站論壇的,也都認為不應該有什么區別。而一些集郵者、投資者以及普通社會大眾,卻心存疑慮,認為國家和企業不可能畫得上等號。筆者或許是因為搞不到一手貨的原因吧,也覺得“無區別論”值得懷疑。
首先說郵票的使用功能是沒什么問題的,盡管有的地區和網點還不允許郵票貼包裹寄快遞什么的,貼郵票的權力還要通過打官司去爭取,但人家并沒有全盤否定過郵票的使用功能,比如你現場從他們手里買票現場貼在信件上還是可以的,按道理講他們發行多少面值的郵票,就應該準備付出相應面值的勞動,這一點就讓我們相信企業吧!但作為收藏和投資的價值,企業與國家就沒辦法相比了,區別不僅會有,而且是天壤之別。“國家名片”放得越久越有價值,而“企業名片”可能當時還可以炒炒,時間一長就沒人要了,當年的“企業金卡”不就是例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