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捐郵票是在郵票的原有面值上另外增加一小部分捐款費,用來為社會公共福利事業籌集基金而發行的附加捐資郵票,也叫福利郵票或慈善郵票,在附捐郵票上,郵資面值和附捐金額的表示方法是:郵資面值+附捐金額 。附捐金額不能充作郵資,故又稱“半郵政郵票”。
中國最早的附捐郵票是1920年北京一版帆船加蓋“附收賑捐”郵票,所得捐款用于救濟黃河決口區的災民。新中國成立后,發行過多次附捐郵票。1984年2月16日我國發行的《兒童》和1985年3月15日發行的《中國殘疾人》兩套郵票是建國后發行的附捐郵票,每枚郵票由當時的8分郵資和2分捐資組成,捐資由郵電部門統一撥付給兒童福利和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世界最早的附捐郵票是前英國在大洋洲的殖民地新南威爾士(今屬澳大利亞)1897年6月發行的,面值為l便士,售價為1先令,超出部分即為附捐之用。第一次世界大戰后,附捐郵票發行國家大為增加,多為賑濟難民和傷兵而募集各項基金而發行,后擴展到為社會公共福利事業籌集基金,所以又稱福利郵票、慈善郵票。個別國家認為附捐郵票售價含捐款金額,屬非郵政因素,故以半郵政郵票、準郵政郵票命之。若干國家發行專項附捐郵票形成系列,如新西蘭的健康郵票,法國的紅十字郵票,芬蘭的防癆郵票,荷蘭、瑞士的兒童福利郵票等。附捐郵票指為福利、健康、賑災、慈善等事業籌款而在郵資外另加附捐金額的郵票。又稱福利郵票、慈善郵票、半郵政郵票。它與普通郵票的區別是除郵票面值外,另加捐資。捐資部分用于福利事業。依照萬國郵聯的規定,附捐郵票面值寫在前,附加值寫在后,且字體小于后者。附捐郵票的發行,不少國家有其傳統。西歐國家每年發行的種數最多。比利時自1910年起至今已經發行了1千余種。有些國家每年春秋各一套,自成系列。芬蘭自1930年起,連年發行“紅十字郵票”,每枚郵票都印有一個鮮艷的紅十字。新西蘭自1930年起每年發行帶有"健康"字樣的附捐郵票,稱作“健康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