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幣卡市場是許多郵迷平日最愛去的地方,然而由于“水太深”,眾多郵迷都不敢輕易出手。
在北京市郵政管理局最新得知,新的《集郵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開始施行,針對存在出售假票等問題的商戶,加大了處罰力度。
由于舊法處罰不清,導致集郵市場“鉆空子”的現象頻出。對此,新《辦法》從實行開辦集郵票品集中交易市場許可制度和經營集郵票品業務備案制度入手,使得郵政部門可以掌握市場和商戶信息。同時,還建立了經營者信譽檔案、投訴受理渠道,以加強對商戶的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新《辦法》規定,違規銷售集郵品的商戶將被處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罰款。
●政策解讀
處罰規定細化有舉報將及時處理
記者注意到,針對舊法處罰不清的問題,新《辦法》做出了更詳細的處罰規定。
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滕悅上午告訴記者,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新《辦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從事銷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仿印仿制郵票圖案的集郵品、明顯具有虛假信息的集郵品、擅自進口的集郵票品,以及冒用他人名義制作或者銷售集郵票品等經營活動,違者處以5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
此外,郵政企業向集郵愛好者提供的集郵票品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郵政部門還為此建立了投訴受理渠道,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上述情況,均可向郵政管理部門舉報。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后,將及時調查處理。
●規范市場
實行商戶備案制度
新《辦法》對開辦集郵票品集中交易市場實行許可制度,對經營集郵票品業務實行備案制度,并對《集郵票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許可證》管理實行年度報告制度。
根據新《辦法》,集郵票品集中交易市場獲得經營許可后,需給所有商戶統一辦理備案手續。同時,建立經營者信譽檔案,如實記錄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受處罰或者被投訴等情況,并對嚴重違反市場管理制度的行為予以公布,并建立投訴受理渠道。
據悉,市場開辦者如未按新《辦法》規定加強管理,建立投訴受理渠道,接受消費者投訴等,將被處以10000元至30000元罰款;集郵票品經營者未進行備案的,將被處以3000元至10000元的罰款。
據介紹,北京郵幣卡市場內經營集郵票品商戶在本月內將完成備案,市場外集郵票品經營者應及時聯系市郵政管理局進行備案,目前全市備案和咨詢工作已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