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級酒店購買的翡翠并非銷售人員承諾的成色,消費者討說法未果向消協投訴。經過調解,酒店最終退還消費者雙倍貨款。
前一段時間,天津消費者王女士在滄州市一家星級酒店入住,并在銷售人員的推薦下,購買了一只價值2000元翡翠A貨玉鐲。王女士對鐲子很是喜歡,愛不釋手。回到家向朋友介紹說:“成色不錯吧,翡翠的,絕對A貨。”“我看你的鐲子不像是A貨”,一位略懂玉器的朋友善意地說。
雖是一句笑話,但王女士隨即來到天津某珠寶鑒定中心想問個明白,鑒定結果證實翡翠玉鐲并非A貨,這令王女士非常氣惱,于是找到商家討要說法。雙方就此爭執不下,投訴至滄州消協。
經協會調查,并向相關專業人員了解,翡翠A貨是指以天然翡翠原石為原料,在成品加工過程中只通過機械加工手段(物理方法)例如切割,打磨,雕刻,拋光等制成的翡翠,這樣的翡翠,無論顏色,質地,都是渾然天成,具有保值收藏價值。而B貨、C貨是經過化學去雜質、注膠,添色等工藝處理加工后而形成的產品。在得知相關情況后,協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雙方進行了面對面的調解,最終達成一致,由該酒店雙倍返回王女士購貨款,投訴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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