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早從清朝1878年大龍郵票到國民黨蔣介石統治時期,郵票都要送到日本或英國去印刷。現代化的北京郵票廠投入生產后,中國才可以自己印制各種郵票了。
1952年5月6日,中國與捷克斯洛伐克文化、郵政、電信及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在北京簽訂。北京郵票廠的技術設計和籌建施工,就是中捷郵電合作項目之一。北京郵票廠的廠房工程于1956年11月15日動工興建,1959年正式投入生產。1959年7月1日發行了編號“紀62”《“五四”運動四十周年》紀念郵票,就是北京郵票廠試印成功的第一套影寫版郵票。為慶祝中捷兩國合作成功,感謝兄弟國家的支持,我國于8月15日發行一枚以北京郵票廠作圖案的“中捷郵電技術合作”郵票。1959年9月郵票廠專門請郭沫若題寫了《郵電部北京郵票廠》的招牌,為我國自己的郵票廠增輝。
1969年8月1日發行的編號“文16”《鋼琴伴唱“紅燈記”》郵票邊紙上首次出現郭沫若手書“北京郵票廠”廠銘,這幾個字是由郵票印制專家董純琦與同事張濟眾從《郵電部北京郵票廠》的招牌中挖取出來的郭沫若手跡。
文16 鋼琴伴唱《紅燈記》 紅燈記 郵票
之后以其為主,間或也有楷體廠銘出現,見證了當時的混亂。4年后,又從編號“66-77”《文化大革命期間出土文物》郵票開始改為楷體字。再過5年,又于編號“J.28”《全國財貿學大慶學大寨會議》郵票上改回至郭沫若手書廠銘,從此沿用下來。
別具風格的郭體書法受到不少藝術界和廣大的集郵愛好者贊賞,但也有人認為1956年2月國務院已經公布試行《漢字簡化方案》,應該使用簡體字,可能是嫌簡化“廠”字右下方太空的緣故,郭沫若將“廠”字寫成繁體,顯然是不規范的;卻又在無意中把“郵”字寫成了簡化字,寥寥幾字的廠名竟是繁簡并用,未免不合體例。
盡管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對于郭沫若手書“北京郵票廠”作為郵票廠銘,集郵愛好者都是喜愛有加的,作為一個具有書法意義的廠銘標志,它肯定比方正規范、缺少變化的宋體廠銘入眼耐看。同時,這個廠銘也見證著我國文字改革方方面面的波折。后來,郭沫若自己的肖像也同他的書法作品一起,走上了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