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會遇到這樣的現象,一些藏友發一些錢幣照片過來詢問市場價格,然而除了一些明顯的“博物館鎮館之寶”類的大珍外,差不多都是一些很普通的光緒銅幣、乾隆嘉慶銅錢等,還有些是孫小頭和袁大頭。當告知他這些都是普通的品種,只值幾十元到一千元左右一枚的時候,很多人會質疑說:“啊,某某專家鑒定說價值一百多萬呢。”這樣的話語其實是一些山寨拍賣行或皮包公司的“套路”,請廣大藏友們記住一點:凡是給你鑒寶,無論你拿什么給他看,他都會告訴你價值百萬的,這些都是騙子!
接下來給大家匯總了一下常見的一些“拍賣騙局”。
一、拍賣服務費
拍賣公司是假的,收取高額的拍賣服務費,收費標準包括前期費用、運作費用。其實正規的拍賣公司在征集拍品時,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只有在成交后才會收取傭金。
二、直接收購
一些藝術品公司通常會聲稱直接收購,即讓藏家直接帶藏品過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直接收購,但是會要求客戶先去指定的鑒定機構去做鑒定真偽后才收購,而鑒定機構不是這家公司自己開的“傀儡公司”就是相互勾結的三無詐騙鑒定機構。所以再真的東西也會被鑒定機構鑒定為仿造、年份不足、年代不對,拍賣公司再以這些理由拒絕收購。
三、收取保證金
藝術品公司會和藏家講有“買家”看中了某件藏品,需要在藝術品公司和所謂的“買家”見過交易。“買家”看過后會表示想要購買,但以金額過高需要幾天籌備資金為由暫緩交易。藝術品公司會讓雙方都支付一定金額的“保證金”,金額一般會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當藏家支付了“保證金”以后,“買家”和藝術品公司就會用各種理由不繼續交易并且將責任推到藏家和所持的藏品身上,侵吞之前交付的大額“保證金”。
四、退費合同
這種詐騙形式和第一種拍賣服務費相似,也需要藏家支付各種前期費用。但不同的是,這種藝術品公司會向藏家承諾一定賣到所預計的金額,如果約定時間內賣不到指定金額,藝術品公司會全額返還前期費用,乃至雙倍賠償。其實承諾是假的,直接跑路是真的。
五、無限拍賣
這種拍賣模式也基于第一種拍賣模式,前期收一定的費用。有所不同的是,不法藝術品公司會向藏家宣稱支付一次費用,如流拍沒有賣出去,下一次拍賣將免費上拍,再沒有賣掉繼續下一次拍賣。以此類推,直到賣出去為止。而藝術品公司本身沒有真正的買家群體,藏品本身又嚴重虛高估價,拍賣一千次也不可能會賣掉。
六、合同回扣
一些不法分子把自己開設的皮包公司包裝成正規行業的非藝術品公司,派一些業務員去尋找接觸藏家或玉器珠寶店古玩店店主,聲稱公司要訂購一批商品,并簽署購買意向書。等到要付款結賬的時候,業務人員會告知藏家店主。要達成交易先給領導送一些好處費,不然領導不簽字通過。如果付了好處費,不法分子就會百般抵賴不執行購買意向,騙取收受的好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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